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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6退休养老金
养老金一直是我们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辽宁养老金,快来阅读看看吧。
辽宁2016退休养老金
今年9月底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8月28日,省人社厅透露,辽宁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
据了解,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退休金调整,辽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高于国家调整标准,达到6.75%。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辽宁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实施。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高于全国6.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2016年辽宁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和时间以及调整办法和标准已公布。今年9月底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8月28日,省人社厅透露,辽宁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
据了解,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退休金调整,辽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高于国家调整标准,达到6.75%。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辽宁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实施。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高于全国6.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辽宁养老金“十二连涨” 的细则待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前几年的调整中,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均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平均达10%,本次如何调整,还需要等待国家下发文件,统一上调比例。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出台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政策
相关负责人还透露,自去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辽宁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今年将在初步统计完改革范围内人数的基础上,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辽宁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今年还将落实失业保险费减收政策,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等工作。 计生条例通过后
或将调整生育津贴政策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现行条例规定: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而在此前公布的《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的条款及相关奖励待遇,同时调整完善奖励保障措施,将增加产假60日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晚育职工扩大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所有夫妻。如果《条例修正案》通过后,所有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都将扩至158天。
若产假有变动,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生育津贴怎么调?调整幅度是多少?记者了解到,以沈阳市为例,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生育津贴,其中单独二孩与一孩单胎顺产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为158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上年度的沈阳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相关负责人表示,若辽宁全面二孩产假都增至158天的话,生育津贴也可能会作出调整,但是否调,何时调,怎么调还将根据最终确定的产假天数和辽宁省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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