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继承新政策
导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在回答记者有关养老金的提问时,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李忠指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
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李忠认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养老金可以继承那么问题来了,继承者要领多少年呢?
职工死亡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职期间死亡,一种是离退休后死亡,无论哪种情况,职工本人的个人帐户金额者可以继承。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之和。
(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例:如王某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达4.8万元。王某退休后某年病亡,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余额为5万元,则其个人帐户继承额为多少?
继承额=5×4.8/12×100%=2(万元)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之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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