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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我市各县区民政局、社会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分别与浙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保险协议。这标志着我市实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覆盖,顺利完成此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目前各县区民政部门正加大工作推行力度,并将在保险正式出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费支付。
据悉,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实现到2014年底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目标,是我市今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项工作由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实施,旨在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社会风险管理作用,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善后处理能力,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维护住养老人和养老机构的权益。日前,经过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我省明确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费标准为40元/床/年,其中公办养老机构保费由政府统一买单,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共同补贴。
此次保险责任既包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同时还额外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赠送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来说,在保险期间,因养老机构过失导致住养老人伤、残或死亡或医学鉴定为植物人的,将获得每床最高20万元的责任赔偿;住养老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每人将获得最高10万元意外伤害赔偿。经过县、区民政部门审核上报,我市18家公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2000多张、9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近9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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