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的关注点
前段时间,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开始,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6.5个百分点,这是我国连续12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接下来解读社会聚焦养老金调整的三大关注点问题:
关注点一:12年来首次低于10%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这也是12年来养老金调整比例首次低于10%。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考虑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三项原则。过去连续11年按照每年10%的比例提高企业人员养老金的待遇,使其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此外,养老金调整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不少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养老金调整幅度有差异,并非都是6.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22日上午举行2016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据悉,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并不是都按6.5%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将有差异。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个地方企业的调整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办法可能会略有差异,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关注点二:如何调整?
这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挂钩,同时也要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关注点三: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首次同步调整
与往年养老金调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长期以来,由于养老保障“双轨制”的原因,我国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则随着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按一定比例上调,金维刚表示,同步调整待遇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从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来讲,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金的调整方面,基本上是同步调整,而且调整幅度大致相当,避免过去由于“双轨制”导致的待遇差持续地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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