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宁波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据悉,宁波市失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10月,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尤其自2012年底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以来,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绩效更是明显提升。2014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43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达13余亿元,受益人群近44万人。
一、注重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随着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在综合考虑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 2014年8月1日起,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38元,同时相应提高了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与2013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幅达12.24%,在提高补助标准、充分发挥“减震器”和“安全网”作用的`同时,宁波市正在着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将择机对城镇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职工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政策,保障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平等权益,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努力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二、注重失业预防,帮扶企业稳定就业。近年来宁波中小微企业生产经受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的影响,同时受技术含量不高、企业管理方式粗放、资金短缺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为帮扶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我市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在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前提下,用活失业保险基金,将失业保险支出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对保持就业稳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50%的补贴。同时大力实施失业保险费减征、放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条件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建立稳定就业长效机制,实现了预防失业“关口”前置、防线前移。仅2014年全市减征失业保险费近1.12亿元,47397家企业受惠。
三、注重就业帮扶,助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宁波市就业困难人员多为“4050”大龄人群、“零就业”家庭以及灵活就业等群体,面临年龄偏大、文化不高、技能偏低的现实困境,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将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对象范围从企业扩大到企事业及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极大拓宽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渠道。同时取消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满3年后再次享受需登记6个月以上的限制,确保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相对稳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2014年共发放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人员就业社保补贴、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等5亿多元,惠及18万就业困难人员,同比分别增长26.29%和10.90% 。
四、注重创业引导,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政府鼓励创业”方针,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创业培训补贴等5项补贴性政策,大力鼓励劳动者创业,减轻创业者负担,积极推进宁波市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2014年,全市共有2870家创业实体申报创业者社保补贴,同比增长274.6%,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近4000万元,扶持创业实体1741家,同比分别增长591%和245%。
五、注重技能培训,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缓解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在保留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了职业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内容,同时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进行调整完善,对取得《宁波市职业技术培训证书》及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正高])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发放各类职业培训补贴2664万元,惠及38784人,同比分别增长127.96%和34.93%。
【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相关文章:
宁波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指引08-28
关于日美失业保险制度比较08-03
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取向参考08-06
2015年北京失业保险制度规定06-05
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失业保险怎么领取08-24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怎样办理失业保险?02-09
什么是失业保险?01-23
失业保险的条例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