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解读东莞失业保险政策细节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东莞根据新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众多在职状态的市民和网友而言,这个保险很陌生,究竟什么时候发挥作用?又能对失业人群起到哪些调节作用?昨日,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热线,对相关政策细节做了解读。
市民质疑
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交失业保险金意义何在?
一名网友表示,“一定要公司辞退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这是不是在鼓励员工一旦产生辞职的想法,就自己想办法让企业把自己开除?或是消极怠工、或是故意违反规定、或是采取其他方法等?”王先生也表示,自己在单位很不顺心,想辞职,“单位也是不想让我干了,因为效益不好,我就是多余的,但企业主动裁人要支付经济赔偿,企业就找一些事情故意让我不爽。”王先生表示,看到东莞有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乍一看以为自己也可以享受,仔细一看,才知道如果主动辞职是不能享受失业待遇的。
王先生认为,开展失业保险,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自己失业了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那自己之前交了那么多年的失业保险,又有什么意义呢?
据了解,2013年,东莞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99亿元,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分别为0.44亿元和1.55亿元。截至2013年底,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结余13.64亿元。
社保局回应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可以享受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回应称,若企业职工出于获取更体面的工作岗位和更优厚工资的考虑,或其他个人考虑,自愿主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的情况,发生的责任在于职工本人,这种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合同期满了、企业破产等客观原因造成失业,则属于非本人自愿失业。“非本人意愿失业”是与职工本人无关的原因造成的,例如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致使企业全体职工失业;劳动合同到期,职工又未找到新的'工作等。这类失业现象的发生责任不在职工本人,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还强调,申请失业保险需要准备材料,首先要有权威机构证明是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如劳动仲裁的证书、劳动合同总结书等。
员工被迫“主动辞职”需鉴定离职原因
很多企业在结束雇佣关系时为了避免支付赔偿金,而采取多种方式让员工“主动辞工”。这一部分群体如何证明非个人意愿失业,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熊素冰表示,这需要通过法定程序鉴定离开单位真正的原因。
香杰炜说,享受失业待遇,必须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当月可到劳动部门登记,当月到参保部门领取。需要提供失业保险申请表、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当场受理,受理后,在当月按规定计算可申领月数后,下个月15号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养老待遇就不可再享受失业待遇
昨日,有网友问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多项条件,其中包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一项。对于转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这部分人而言,是否其个人缴交的失业保险费都转入全市失业保险统筹基金中?
熊素冰回应说,按照规定,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而且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生活能够得到保障,所以也不可以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休后个人缴交的失业保险费也不能转入全市失业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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