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失业保险政策解读,欢迎阅读,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更多相关信息,欢迎关注中国人才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及其以上的,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行标准有哪些?
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户籍在城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为840元,户籍在县镇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为714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户籍在城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为960元,户籍在县镇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为816元。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怎么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且在领取期间为失业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即医保卡里有小药钱)。
4、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有什么待遇?
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一次性发给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为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50%。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有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金标准为3个月的本市上年度月社平工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月社平工资。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享受哪些服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和就业咨询等项服务,以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8、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集体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9、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2015年3月我市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企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个人费率调整为0.5%;事业单位和非企单位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个人费率调整为0.5%。
10、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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