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流程如下:
一、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
9.失业人员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延伸阅读:
失业后社保怎么交?
如果前期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企业破产后,您应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由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如果您从事个体劳动或以灵活方式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可按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如果没有重新就业也无收入来源,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在您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灵活就业后,继续参保缴费。
失业后社保缴纳自由选择
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未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失业后社保缴费项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当地的社保局,社保电话为: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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