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天津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失业人员,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资金,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如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http://www.cnrencai.com/资深编辑 • 1对1服务
品质保证、原创高效、量身定制满足您的需求
【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相关文章: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07-29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02-17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01-06
天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06-30
2015最新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01-03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06-20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01-25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01-25
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