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
北京市公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但是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是很熟悉,对于失业金领取条件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发放标准。下面CN人才网就为大家详细讲述2016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4)被用人单位辞退;
(5)被用人单位除名或开除;
(6)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7)符合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的北京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失业金在领取时限及发放都有哪些标准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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