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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时间:2021-02-06 13:13:16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1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条例》中把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缴费年限划分得太细,在具体执行中很难操作。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条例》没有将享受待遇的期限与缴费年限划分得很细,而只是确定一个大的原则。

  《条例》将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的规定,改为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时间计算享受期限。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将履行缴费义务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紧密结合。缴费时间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越长。不按规定缴费的,应在计算其领取期限时作相应扣除,这是强化职工缴费意识的重要手段;二是允许缴费时间累计相加作为确定享受期限的标准,有利于保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那些失业前多次转换工作单位,且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人员来说,更加体现了这一精神。从这点来讲,也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2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xx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办了失业保险领不到失业金的原因

  因为根据申领要求,表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失业者才能领到失业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其实第一个条件相信99%的在职人员都满足,只要工作满一年,社保缴纳时间超过一年便能达到要求。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这条理解起来有点费解,但也不难解释。意思是说,你必须是单位主动开除的,或者单位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又或者是单位未按照要求支付报酬等的情况。总而言之,是单位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而非主动辞职才能符合要求。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这条是三个条件中最为繁琐的,要涉及到准备材料。需要你提供包括解除合同证明在内的各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学历证书等等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失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

  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其他国家一般采取五种方式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

  1、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2、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3、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4、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5、全部由雇主负担。

  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

  1、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

  2、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

  3、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3

  一般来说企业都会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所以如果劳动者因为自身或者是单位的原因导致了失去工作的话,那么是可以向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相应数额的失业保险的。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是多久,领取条件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是多久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领取期限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领取条件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很多人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情况有一定的疑惑,其实失业金的领取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一般来说是交满一年可以拿3个月的失业金,交满两年则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金,当然也不是一直无限的循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是不超过24个月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4

  一、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而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那么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即为每月1516元。

  二、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规定,当参保人缴费满一年,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方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失业保险金申领是有期限的。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条例》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条例》强调,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领取期限,《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2333

  办理期限: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5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是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的,有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有的则是18个月,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小编同时还带来了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6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20xx年最新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xx年最新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强调,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领取期限,《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7

  《失业保险条例》中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8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作为劳动者你应该知道每个月交纳的五险一金中有一项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劳动者的暂时性的保障措施。那么你是否知道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呢?现在,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具体介绍。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劳动者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定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交纳失业保险的期限挂钩。一般来说,交纳的失业保险时间越长,则领取的时候就能多领取一段时间的失业保险金。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本文由小编为你整理编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申报资料7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财务管理部(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409室)办理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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