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企业办理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个人无法办理失业保
办理材料
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提供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3.《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通讯录》
4.《年度职工个人缴费记录表》
5.《 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桂春路南二里4号
电话:(0771)5505399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仙葫大道1号青秀区政府机关大楼4层
电话:(0771)5566181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衡阳西路11号
电话:(0771)313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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