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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时间:2021-01-04 19:53:13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员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那么员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呢?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员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1.生育保险需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

  员工在分娩(或施行计生手术)前,该员工需连续缴费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国家的生育报销及津贴。也就是说,员工至少在怀孕前3个月就开始缴纳生育保险,并且中途不能中断,否则享受不了该项福利。

  2.男方交满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配偶女方是否可以享受?

  男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并符合最低缴费年限和计划生育政策,其配偶如果是未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男方单位申请报销生育的费用。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分娩产生的医疗费、计生手术费、产前检查费、生育疾病医疗费,但不享受各项津贴。那么上面提到的未就业人员,必须是女方从未交纳过社保。

  3.生育保险的组成部分

  (一)生育津贴

  也叫产假工资。是按参保员工本人生育时对应的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在岗员工月社会平均工资。

  1)顺产:发给3个月生育津贴

  2)难产:发放3.5个月生育津贴

  3)剖宫产:发放3.5个月生育津贴

  4)满24周岁晚育的,增发1个月生育津贴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发0.5个月生育津贴。

  (二)营养津贴

  目前参照员工缴费工资的标准,根据员工的年龄、生育情况发放。

  1)凡满22周岁以上生育的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

  2)凡超过28周岁以上初育的,发1个月的营养津贴。

  (三)生育医疗费

  一般包括员工分娩时所发生的检查费、放射费、化验费、接生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住院床位费、《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等。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超标的住院床位费、特需服务费、取暖降温费、婴儿的所有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自费药品等其他费用,不能报销的费用由员工个人负担。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基金支付,实际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结算,低于限额的按实际费用结算。

  1)顺产1400元;

  2)难产1900元;

  3)剖宫产3500元;

  4)凡有生育期间合并症的,顺产加发200元,难产加发400元,剖宫产加发600元。

  5)因先兆流产而进行保胎治疗的加发700元。

  (四)产前检查

  凡计划内生育的员工,凭生育服务证可以享受孕期检查费或化验费的报销,主要根据员工孕周长短来划分待遇标准。

  1)怀孕12周以内流产的产前检查费160元;

  2)怀孕28周以内引产的产前检查费360元;

  3)怀孕至顺利分娩的产前检查费560元;

  女员工计划生育手术包括流产、引产、上环、结扎、宫外孕等,一般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津贴和医疗费限额报销。根据女员工怀孕周期的长短分为四档,津贴从0.5月到3个月,医疗费从300元到1500元不等。有并发症的加发400元,宫外孕的加发1500元。

  1)怀孕10周内流产的,发给0.5个月生育津贴, 300元医疗费;

  2)怀孕10周以上—12周内流产的,发给1个月生育津贴,600元医疗费;

  3)怀孕12周以上—28周内引产的,发给1.5个月生育津贴,1100元医疗费;

  4)怀孕28周以上引产的,发给3个月生育津贴,1500元医疗费;

  5)输卵管结扎的,发给1个月生育津贴,800元医疗费;

  6)输精管结扎的,发给0.3个月生育津贴,300元医疗费。

  (五)生育疾病医疗费

  职工因生育引起的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的疾病医疗费,除个人自付金额外,其余费用经核实后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产后大出血: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阴道出血量达到或超过400ml的;

  2)产后感染:在产前、产时或产后致病菌进入生殖道内,于产褥期引起局部或全身感染的;

  3)产褥热:由感染引起,在产后24小时至10天内,每4小时测体温一次,有两次不连续的体温升高达到或超过38℃的。不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系感染、乳腺炎等引起的产后病率;

  4)产后心脏病是指分娩后心脏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如产妇感到心慌、胸闷、不能平卧、气急等。一般在产后24~28小时最为明显。

  5)妊娠合并肝炎:孕期妇女合并肝炎者较常见。妊娠以后,由于胎儿发育的需要,孕妇肝内糖原代谢增强,肝脏负担加重,比常人更容易传染病毒性肝炎。

  发生生育疾病的职工,顺产的加发3000元,难产的加发3500元,剖宫产的加发4000元,流产的加发1000元,引产的加发1500元。

  4.报销生育保险准备材料

  (一)生孩子交材料请出示:

  1.生育待遇表(外地生育加异地就医表)

  2.住院发票

  3.出院小结

  4.出院总清单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产检(发票和结果对应)限额:560元

  9.单位收款帐号

  (二)人流交材料请出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

  4.病例

  5.疾病证明书

  6.单位收款帐号

  (以上参考南昌市社保生育科提交材料)

  5.生育待遇支付流程

  1)单位参保员工在怀孕后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盖好公章后交生育保险科,审核并录入基本信息。

  2)单位经办人在产后半年之内携带相关材料至生育保险科报销。

  3)业务员受理,同时核定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营销津贴。

  4)财务科负责转账支付。

  据了解,因国家目前开放二胎政策,生育保险报销到账时间也推迟到大半年,所以员工按流程报销后,还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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