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条件
上海的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新政策出台,生育保险报销的材料是什么?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分享的相关内容,希望你喜欢。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上海市生育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4、外省市生育的出具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6、申请人在上海市开立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上海市范围内任意银行);
7、生育保险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上海生育保险问题解答
1、什么时候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具体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2、什么人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3、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钱?
女职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贴:生育生活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补贴费。
(1)生育生活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标准取决于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和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其中,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享受期限根据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的具体情况核定。
(2)生育医疗补贴费: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②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③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