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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时间:2021-06-19 16:20:29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生育保险是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文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职工生育爱保险待遇条件

  1、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2、广东省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参保指南

  办理对象

  信丰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程序

  (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

  填报《医疗、工伤、生育参保申报审核表》(纸质文档两份)。

  (二)新成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

  1、需携带的材料:用人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新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需填写的报表:医疗工伤生育参保登记表、医疗工伤生育结算花名册、医疗工伤生育缴费申报审核表(纸质文档各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相关事项

  1、为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需要,使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中不会出现性别歧视,均衡单位负担,因此不管单位是否有女职工,是否有育龄妇女,都应参加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或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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