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欢迎阅读参考!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异地就医
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申请
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异地)》(可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
(1)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提供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
(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证明长期居住在市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
办理异地就医确认的职工
办理就医确认后的产检费用和分娩可办理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明;
(2)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或死胎的以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替代);
(4)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以下资料: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或其他医学证明材料。
2、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继续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所需资料:《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提供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加盖银行章的'流水对账单或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如下资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证明;
(2)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或死胎的以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替代);
(3)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4)用人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或对公账户不能使用的,提供法人代表账户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
(5)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其他医学证明材料。
生育保险解答
1、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有何规定?
答: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2、生育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有何规定?
答: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按规定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国家、省、市规定的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答:(1)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3)职工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4)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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