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流程(深圳)
广东省自2003年4月1日起启用《计划生育服务证》。根据相关政策广东地区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按照规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那么深户离异育龄妇女应该去哪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具体怎样操作呢?
离异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流程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
【办理对象】:深户离异育龄妇女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刻办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深圳市人口计生系统咨询电话一览表
办理要求及适用对象
1、深圳户籍;
2、属于离异育龄妇女。
办理资料说明
1、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全家户口本;
3、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4、再生育证(准生证)和审批表或再生育证明材料(政策内二孩);
5、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政策外生育)。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如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如对材料真实性有质疑,可进一步核实——资料真实齐全,符合条件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条件不符合则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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