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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

时间:2021-02-14 19:16:38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2017内江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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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江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内江市作为四川省唯一试点城市,市人社局、市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两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市医保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内江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深入调研,精确测算。认真学习理解国办发〔2017〕6号文件的改革要求,形成共识,增强主动性。深入参保单位和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调研,听取和收集意见,草拟《内江市生育保险合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目前初稿已形成,正在进行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测算。

  三是广征意见,确保实施。广泛征求财政、卫计等相关部门的建议意见,认真分析梳理我市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评估基金运行风险,积极探寻改革路径,追求工作实效性,确保在6月底前启动两险合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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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险一金合并会影响二胎生育保险吗?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公布,今年6月底前在河北邯郸等12个试点地区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为何要合并?“五险一金”会变为“四险一金”?生育津贴的发放是否受到影响?对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本报一一进行梳理。

  一、“五险”并非变“四险”合并实施不是“合二为一”

  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很多人以为熟悉的“五险一金”会变为“四险一金”,其实并非如此。根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这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是简单地将两项保险在制度层面合并,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目的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也就是说,合并的是经办和基金,并不是险种。

  由于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均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在待遇支付上也有诸多共性,因此,两项保险合并早就存在可行性。去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就曾联合发布通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合并后,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经办机构中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归并,定点医疗机构不再需要分生育、医疗进行分类管理、分开结算,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方案,合并后,结算方式改一次结算为二次结算,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刷卡即时结算;生育津贴可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后支付给个人,或直接发放给个人。

  “生育医疗费用能直接凭社会保障卡刷卡即时结算,减轻了生育者需要垫付生育医疗费的压力,便利了不少。”怀孕已经6个月的`秦女士表示,合并后能剩下垫付报销的不少麻烦。

  此外,基金征缴和管理也将统一。试点期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独列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二、12城市先试点 相关细则尚未出台

  《试点方案》明确规定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未纳入试点的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而本次国家指定的12个试点城市中并无济南,因此至于何时推进、如何合并都要等待上级的统一部署。

  合并后会发生哪些具体的变化?目前试点城市尚未颁布细则。作为此次试点城市之一,合肥市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不足的情况下,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自2015年5月1日起,合肥市将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原先的0.8%提高到上限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而2016年合肥市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于收入,有6700多万元缺口由市级财政予以补贴。随着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基金的缺口压力将越来越大,不利于生育保险可持续发展。

  目前,合肥市的试点方案有三个,一是不再征缴生育保险费用,生育保险直接纳入医保范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重新测算;二是生育保险作为一个单列险种,直接纳入医保机构管理范畴,征缴比例不变,不足部分由医保基金结余予以补充;三是生育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生育津贴纳入失业保险特殊支付范畴,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重新科学测算。

  三、二孩时代来临 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1994年,我国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2010年和2012年分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等单位。生育保险个人并不缴费,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不超过1%的比例缴费。女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支付。

  相对于已基本实现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险来说,我国现有生育保险覆盖面过窄。在今年1月召开的人社部2016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卢爱红表示,截至2016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亿人、1.8亿人,差距达3倍之多。

  现行医疗保险除用人单位必须参保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所以其他非正规就业的妇女,以及就业单位不愿为其缴费的女性,都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因此,两个险种合并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是这部分人群。

  “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实际上,生育险是一种特殊的医疗支出,一旦合并之后,会给参保人带来一定的便利,报销时更加方便。”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当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后,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在不减少原有的待遇水平的情况下,提高了生育保险的参保率,能有效地保障更多的人在生育保险中享受应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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