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最常见的问题解答
生育保险制度有利于社会安定及家庭稳定,下文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生育保险最常见的问题解答,欢迎阅读。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就可以不管了吗?
女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如果停缴生育保险费,从当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停止对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欠缴费期间参保人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胎、二胎晚育假会取消吗?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现在鼓励全面二孩,基于这个形势,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晚婚假和晚育假,晚育假都没了,自然晚育假的奖励津贴也没有了。至于是否彻底取消晚婚晚育的奖励尚无定论,婚姻法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看各地人大修订后的计生条例如何吧,不过现在各地基本上都已经推出实施细则了。
异地就医时候生育保险待遇怎么领取?
因为特殊原因在异地分娩、产检或计划生育的,可以在异地就医之前经用人单人确认填写《XX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请表》,带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什么是医疗报销费用的三个目录?
生育保险的三个目录: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符合三个标准即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怎么知道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每个市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且会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什么叫“属于计划内生育”范围?
生育第一胎;生育第二个孩子且经市或区、县计生办批准;属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如果没满12个月缴费就生了,还有生育津贴吗?
用人单位可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申请支付此类职工的生育津贴,应该提供的材料有: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参保职工的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婴儿出生的.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难产、多胞胎、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者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时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在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期间,如要更换医疗机构有什么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改变,因为医疗条件、住所变化等特殊原因要变更的,可以带就医凭证和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参保职工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传参保职工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在信息系统中标识该医疗机构即为参保职工的“选定医疗机构”——职工第一次到该医疗机构产检后,医疗机构为其打印确认回执作为就医凭证。
温馨提示:(不同区、县、市的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与计生管理条例有所不同,具体看当地公布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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