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单位在职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为了维护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权益,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东莞市政府要求,本市女职工生育分娩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规定,若有违反该规定的,将按侵害劳动者数量处于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进行罚款。
东莞产假相关规定
企业单位在职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正常生产产假】
1、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产后75天);
2、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3、晚育增加15天。
【流产产假】
1、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
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产假75天。
【难产产假】
1、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享受产假过程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产假工资 = 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 产假天数
陪产假工资 = 上半年单位月平缴费工资÷30(天)× 10(天)
产假常见问题回答:
一、请问东莞关于陪护产假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在哪里可以查到具体文件.谢谢!
答:《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二、我属于晚婚晚育,请问一下晚婚晚育可以增加几天产假?
答:按照规定,晚育可以增加15天产假。
三、这月我老婆生了一个双胞胎,请问一下可以增加产假吗?可以增加几天?
答:可以增加产假,按照规定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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