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温馨提示:2017年暂时还没有公布,目前按照2016年执行。
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如下: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7、结婚证。
吉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服务网点信息大全
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32-63049350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32-67250883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民主路19-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32-66097800
地址:吉林市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32-68223892
地址:舒兰市舒兰大街3378、4080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32-65222702
地址:磐石市创业街与阜康大路交汇处北135米路东胡同内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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