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6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广开来,两险种合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一定捆绑。
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目前,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将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与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原有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不变。
上述专家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是在各地统筹,各地基金结余状况不同,需要各地探索之后总结经验,年底前或将会出台试点方案。
解梦认为,项目研究应把握几个大的方面:要结合国家大的人口政策、妇女就业和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合并的重点是管理层面的合并,要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生育妇女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产假奖励政策进行细化,用数据支撑政策调整,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与国际经验的'接轨。
合并后对职工待遇有何影响?
不管社保费率怎么降,国家都曾明确表示,不会降低职工待遇!所以,费率下调之后员工对此不必有任何担忧。我们分别来看看,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调整之后又将如何改变。
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之后,女性职工生育期间主要可以享受三种待遇:一是医疗报销,北京地区目前产前检查可以报销1400元,住院生产费用大部分可以报销,非高危或特殊情况下,个人承担的费用普遍低于1000元;二是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休产假期间可以正常拿工资;三是产假,每个地区不同,大部分城市在128天-158天之间。
男性职工同样参加生育险,目的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如果只有丈夫一人参加工作,全职太太可以享受医疗报销,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医疗保险的待遇是,职工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北京地区门诊费用报销起点为18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点为1300元,超过的部分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同医院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但基本都在85%以上。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按照目前医疗报销的标准,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如果生育险也参照同样标准实际上会增加可报销金额。比如在北京市公立医院的产检费用至少要5000-6000元,但只能报销1400元,个人起码承担4000元以上,但如果按照1800元的报销起点,个人只需承担1800元就可以了。
不过目前具体政策并未出台,还要等待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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