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有哪些
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有哪些?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费用;
(9)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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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指参保的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我市生育保险目前实行县级统筹。具体由地税收,财政管,医保支。收取时单位到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额,地税部门收取,财政统一管理。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或门诊检查、诊疗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持费用清单、医疗票据和相关证明,到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劳动收入,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不同标准,分别按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
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住院通知单;
2、费用结算发票;
3、费用结算清单;
4、出院证;
5、转外住院病历首页;
6、医保证;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阅读
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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