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二孩政策实施报告解读
2015年10月,二孩政策出台,给了不少中国父母“生”的希望。时隔10个月,有多少妈妈怀上了,有多少妈妈仍在纠结中?
日前,某母婴网站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关于二孩的问卷调查,有效问卷逾5万份。调查显示,自从“二孩”全面放开后,两个妈妈中便有一个狂奔在生二孩的路上。逾三成的广州妈妈表示计划要二孩,该比重排在全国第五位。与此同时,“不敢生”、“生不起”的呼声也颇高,近三成受访者表示不打算要二孩,这些妈妈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此外,二孩家庭也纷纷表示生二孩除了能让家庭幸福感提升外,老公也更加进入“角色”。
“想为孩子找个伴”是生二孩主因
在二孩政策出台将要满一年之际,母婴网站妈妈网在全国348个城市发起了关于二孩的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54121份,其中广州共有6664名妈妈参加调查,并出炉了《“二孩时代”现状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根据《报告》,二孩政策颁布后,全国有25.39%的妈妈已经怀上了二孩,27.48%计划要二孩。二者总人数过半。在参与调查的广州妈妈中,有32.68%正在计划中,这一比例在全国排第五,前四分别是安阳、菏泽、商丘、天津。此外,有24.82%即约1654名广州妈妈已经成功怀上二孩。
为什么妈妈们生二孩的热情如此高涨?调查显示,促使妈妈们在二孩路上狂奔最主要的动力是,想给孩子找个伴。有47.72%的受访者表示,希望孩子成长路上能够有个亲密的兄弟姐妹。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广州妈妈,她们表示,自己与身边计划或已怀上二孩的家庭,基本上都是有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比较少见。“不仅是在照顾爸妈方面,”兰女士告诉记者,最重要的是人生的互相陪伴与支持,“自己有什么事情的时候能得到兄弟姐妹的真心帮助,是其他都替代不了的”。
“成本高”是“不敢生”主因
在调查中,二孩妈妈虽然成为“主声音”,但“不生”的比例也并不低。数据显示,有28.1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不受二孩政策影响,坚持不要二孩。在选择“不准备要二孩”的受访者中,北京的选择比重居全国第一,有46.99%的北京妈妈表示“不敢生”;其次是成都(44.77%)、武汉(44.44%)。广州妈妈选择这一项的比例为24.08%。除去样本过少的城市,广州这一比重在全国排第23位。
“不是不想生,而是不敢生。”这是不少坚持“一胎论”的妈妈们的心声。在“不准备要二孩”的受访者中,有34.07%表示原因是“养两个孩子成本太高”,有33.95%则觉得“有一个孩子就够了”。这些妈妈不想要二孩的另一个苦衷则是“没有人手帮忙带两个宝宝”。
“不想生二孩的妈妈绝大多数都生活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经济压力相对较大,养育一个孩子要面临的是一系列问题。”妈妈网负责人解释,“而三四线城市的妈妈在对于是否生二孩的观点上则相对任性一些”。
《报告》数据显示,在选择“不准备生二孩”的受访者中,占比最大的是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群体,达34.54%。而选择“计划要二孩”的受访者中,比重最大的是家庭月收入10000元-20000元的群体,有30.59%;第二相差甚微,为29.56%,为收入20000元以上的群体。
三成二孩妈妈欲当家庭主妇
二孩政策一“开闸”,哪个年龄段的妈妈们最积极?调查显示,在二孩政策出台后,逾六成的70后妈妈都迅速怀上了二孩。80后已经怀上的比例则为30.21%,90后仅17.19%。有专家表示,从医学角度,生殖能力老化多半于35岁开始发生,“所以大多数70后妈妈都非常迅速,尽早拼一下”。有趣的是,90后的'受访者在“是否计划要二孩”的问题上,要与不要的比例相近,前者为32.22%,后者略高为34.21%。
对于二孩妈妈而言,二孩与事业能否兼得?调查显示,在有工作的妈妈中,68.47%的二孩妈妈表示不会因为二孩而影响职业规划,会在生完二孩后坚持自己的事业和个人空间。逾三成妈妈则坦言,会重新考虑职业规划,为了二宝“转型”变成家庭主妇、全职妈妈。比如不少70后妈妈就表示,为了生“二孩”,必要时会选择辞职。
近五成二孩妈妈称幸福感提升
经济压力大、时间与精力被蚕食、感觉“身体与精神同时被掏空”……这些可能是二孩家庭普遍需要面对的问题。但二孩家庭也纷纷表示,有了两个小孩是“痛并快乐着”。有46.21%的二孩妈妈坦言,“幸福感提升了”;40.73%的表示“没什么变化”;仅13.07%认为“幸福感下降”。
对于二孩妈妈而言,“二孩”全面放开后,是否还要“追三”?调查显示,78%的二孩妈妈都表示两个已经够了,不想再要;22%的妈妈则觉得还想再要一个。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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