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晚婚婚假规定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江苏晚婚婚假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晚婚假规定2015最新消息
昨天,备受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草案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政策明年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更为关键的是,下一代中国人可能就没有“晚婚晚育假”,也没有“独生子女奖励”了。草案规定,女性的生育假可延长。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交汇点记者了解到,针对“二胎政策”,目前南京没有新的部署和计划,一切要等人大的修正案正式出台后,才能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根据要求进行统一的部署和实施。
全面两孩,拟新年元旦落地实施
据悉,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草案实施之日,即“全面两孩”落地实施之日。
目前,各地的卫生计生部门尚没有更详细的信息透露。与单独两孩政策不同的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将是全国同步落地。全面两孩政策和单独两孩政策落地时间会有不同,单独二孩政策是授权地方修改条例来组织实施的,各地人大开会的时间也不一致,有的还要做很多工作,所以启动的时间有不同。而全面两孩政策是通过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18条,把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修改为“生育两个孩子”。所以人口计划生育法修订实行以后,就是全国统一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时间,这个时间是统一的。
修正案正式出台后南京才能实施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卫计委。相关部门回应表示,针对“二胎政策”,目前南京没有新的部署和计划,一切要等人大的修正案正式出台后,才能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统一的部署和实施。
对于“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以后,南京之前施行的独生子女就学补贴、独生子女奖励等是否会废除,也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对此,南京卫计委相关部门回应称,首先,原本施行的独生子女上幼儿园的补贴,是由教育部门负责的,之前的做法是,对上幼儿园的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一定额度的'“助学券”。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后,孩子上幼儿园是否还会有“补贴”?相关部门表示,截止目前该政策还在实施,但今后是否还会按之前的标准实施,目前还不能确定。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是否会有调整,记者了解到,在“二胎政策”放开以前,南京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双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20-60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二胎放开之后,之前持证者再生育,还能否享受奖励金?对此,南京市卫计委相关部门回应称,要等到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政策具体施行。
产假可延长,晚婚晚育假可能没了
这两天,不少孕产期在元旦前后的准妈妈开始不淡定了。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的有关规定,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目前,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可能元旦后生产,就少了30天假期。
好消息是,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虽然取消了晚婚晚育30天假,但延长了生育假。这对很多妈妈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消息。不过,生育产假到底可延长多少天,目前江苏尚没有具体政策,一切要等国家确切政策公布后才有定论。
昨天,交汇点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妈妈还是希望能延长30天,这样能“抵消”晚婚晚育假的取消。
婚假可能缩水至只有3天
草案另外一个受人关注的焦点,就是婚假。如果删除晚婚奖励,那就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婚假3天。
很多年轻人说,其实现在结婚都挺晚的,所以很多夫妻结婚,都能享受到之前10天的婚假,现在一旦少了晚婚假,那只有3天了。以后度蜜月,只能另外请假或者动用年假了。
我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在江苏,《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10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然而按照我国6周岁上一年级的规定,一般来说,大学本科毕业已经22周岁了。姑娘们除非一毕业就结婚,否则多数在法律上都属于晚婚,能够享受到原来的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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