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版计划生育法草案解读:拟延长生育假
今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计划生育法草案:提倡生两孩】今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日起在北京举行。根据议程,会议将继续审议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等;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12月14日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10月底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负责人曾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公布并不等于正式实施。按照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需要先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然后各地再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按照五中全会公报提出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上述规定将进行修订,“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将被删除。这也意味着,在中国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此前曾经表示,除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外,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完成修法后,全国各地将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而不是像单独两孩时由各省自行修订地方条例后分头实施。
配套法规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等在内。据统计,目前的社会抚养费95%以上的征收对象是两孩家庭。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绝大部分征收对象将不存在。社会抚养费相关法规必须随之进行修订。
近年来,已经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学者提出建议要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法》。12月7日,人口学者梁建章、黄文政、李建新、洪秀平、何亚福等人联合人口、法律、经济及国防战略方面的.学者共同完成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的建议》,并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他们建议,应根据中国已经进入超低生育率水平、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人口新常态调整人口战略,进一步放松生育管制,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并明确政府和社会扶助生育的权力和责任。
全面两孩政策的具体实施时间倍受关注。根据统计,全面两孩的8700万目标人群中,40岁到49岁的女性占50%。这些人已经处于育龄期的末端,越迟延她们再次生育成功的可能性就越低。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后,全面两孩政策最快可能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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