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成都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至0.5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现行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将我市生育保险费费率从0.6下调到0.5。此次调整,个体身份参保人员不再对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进行捆绑征收,降低了用人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
根据《通知》,此次生育保险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下调了缴费费率,降低了用人单位负担。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的社会保险。此次成都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6下调到0.5,直接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同时,取消了缴费捆绑,降低了个体参保人员负担。《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取消了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征收的缴费政策,没有生育意愿和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和参加生育保险。
《通知》此次调整确保了生育妇女生育待遇,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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