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调低生育保险金缴费标准
从10月起,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降低为0.5%缴纳。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肇庆市将调低生育保险金缴费比例。从10月起,该市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降低为0.5%缴纳,个人不缴纳。
从10月起,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降低为0.5%缴纳。
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肇庆市将调低生育保险金缴费比例。
从10月起,该市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降低为0.5%缴纳,个人不缴纳。降低缴纳标准后,受益人享受的待遇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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