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内生育保险待遇联网报销办理条件和材料
办理条件
按规定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办理材料
生育报销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计生证:省内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户籍提供参保人珠海市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
3、已参保暂未拿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证及本人开户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润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及光大银行其中之一账户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报销需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生育报销:医院审核参保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参保职工须现金支付实际医疗费,报销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报销: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就医后,医疗费用结算时参保职工须现金支付实际医疗费,报销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发送手机信息告知待遇申请人。
办理时限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联网结算方式将一次性产检费用于出院结算的次月划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
生育津贴于生育后缴费到账的次月按月划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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