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生育保险报销
摘要: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报销标准
1、正常阴道分娩(顺产)生产:医疗费用为275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个月;
2、阴道助产术生产:医疗费用为350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25个月;
3、剖宫产术生产:医疗费用为450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5个月。
报销条件
根据《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0个月的;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宁波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汇总
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2、未就业配偶单位提交《宁波市参保职工(雇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机构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3、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7、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休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时间及地点
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时间:2个工作日内办结
地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大厅36号窗口(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内)
电话:0574-83865524
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时间:1个月内办结
地址:余姚市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
电话:0574-62716890
奉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时间:每月1-23日受理,符合规定条件的6个工作日内办结
地址:奉化市社保中心二楼(奉化市茗山路90号)
电话:0574-88590395
慈溪市社保处
时间: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
电话:0574-63938146
宁海县社保中心
时间:每月的10—20日(不含节假日)报送,生育待遇机构核准后于次月发放
地址:宁海县人民路9号
电话:0574-65596030
鄞州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时间:即办
地址: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至25号窗口
电话:0574—88225106、0574—88225116
海曙区社保所
时间:每月1-23日受理,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办结
地址: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四楼劳动保障服务大厅33号窗口
电话:0574-87451847
江东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
时间:每月1—20日受理,需2个工作日
地址: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35-38号窗口
电话:0574-87811513
江北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
时间:每月1-20日受理,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计划生育手术零星报销的除外)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06-1号2楼13、14号窗
电话:0574-87679694
镇海区社会劳动保险处
时间:即时
地址:镇海区胜利路112社保服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结算窗口(3)
电话:0574-86271524
北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时间:2个工作日
地址:北仑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1楼社保中心17-18号窗口
电话:0574-86784077
【宁波的生育保险报销】相关文章: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04-05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04-05
生育保险报销怎么报销09-04
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01-27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08-27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08-22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08-16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08-12
生育保险报销程序11-15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