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育保险办理及报销指南
生育保险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下面就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藏生育保险办理及报销指南,仅供参考!
一、西藏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产前诊断和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2)在生育年龄内实施输卵(精)管结扎手术的费用;
(3)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育政策再生育取出宫内节育器或者实施复通手术的费用;
(4)实施输卵(精)管结扎手术后怀孕或者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带器怀孕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5)因生育、终止妊娠、绝育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以及实施复通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及以后在职期间不得中断生育保险关系。如发生中断,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西藏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参保条件:
职工只要具有西藏自治区常住户口,并且和城镇各类企业(含自收自支或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都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参保材料:
城镇职工参保材料
1.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和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
4.位职工上月工资表、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5.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材料;
6.《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保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资料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地点:
拉萨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3号
电话:0891-850000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三、西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因计划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4、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产前诊断和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5、在生育年龄内实施输卵(精)管结扎手术的费用;
6、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育政策再生育取出宫内节育器或者实施复通手术的费用;
7、实施输卵(精)管结扎手术后怀孕或者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带器怀孕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8、因生育、终止妊娠、绝育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以及实施复通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西藏生育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3、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费用;
4、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费用;
5、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和产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
6、因犯罪、吸毒、自杀、自残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7、产妇住院期之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西藏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五、西藏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的,提交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须提供双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者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材料(出生证、婴儿死亡证明、终止妊娠医学证明、专家鉴定因生育引起其他疾病的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原始材料);
4、是失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和其配偶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和结婚证;
6、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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