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条件如下,仅供读者参考:
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并且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可以在工作日的每周二在各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报销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乘立珊专线、旅1路、6路、12路、105路、117路、118路、312路、317路、401路、405路到韭菜园站;
或乘9路、109路、115路、116路、150路、159路、303路、348路、402路、405路到八一桥站;
芙蓉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乘915路、66路、142路、122路、130路、131路、405路到芙蓉区政府站;
雨花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乘66路, 147路, 148路, 156路, 503路, 703路, 707路, 802路到朝晖路口(五一驾校)
天心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乘705路到五凌电力站;或乘105路到天心区政府站;或乘140路(湘府线)、805路 、145路到高升村站;
开福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乘9路、159路、149路、128路、801路、116路、112路、807路、801路到开福区政府站;
岳麓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乘301路、916路到岳麓区政府站;
高新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乘18路, 118路, 302路到高新区管委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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