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转院诊治申请指南
导语:工伤人员经市内首诊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病情严重,而市内首诊医疗机构无条件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患者可以申请转院诊治。如何申请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东莞工伤人员转院诊治申请办法
【办事地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办事对象】:工伤人员
【咨询电话】:0769-12333
工伤人员转院诊治需要什么条件?
1、经市内首诊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病人病情严重而市内首诊医疗机构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患者。
转院诊治所需资料: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东莞工伤人员如何办理转院诊治?
工伤职员如需申请转院诊治可以在线申请,但是必须先注册账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确认是否符合条件转院诊治,如果条件符合则提出申请。
2、先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填写《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
3、再经科主任签意见,由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审批并加盖公章。
4、最后报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由定点医疗机构在电脑上录入备案资料,并向患者提供转院证明。
【备注】:急/危重病例可视病情先行转诊,但应于3天内补办转院手续并及时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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