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理赔
导读: 工伤保险理赔,是指工伤职工、应工伤而身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那么,如何进行工伤保险理赔呢?下面就一起去了解下吧!
如何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一、报案: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案;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
2. 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 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 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 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
7. 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 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员工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到所在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所在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工伤事故越来越多,大家在进行工伤保险理赔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注意搜集劳动关系和发生工伤事实的证据: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是认定是否为工伤的重要前提。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书。
2、注意搜集工资报酬方面的'证据,签了书面劳动合同,上面虽然写了工资标准,但往往是基本工资,并非工资总额。
3、注意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超过“时效”,该部门则不会受理。
4、注意工伤责任的处理问题:工伤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劳动者发生工伤时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均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以上便是,“工伤保险理赔”的介绍,大家应该多多注意,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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