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给员工更好的归属感,同时也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都会投保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这样就可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连云港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市劳动保障局今天出台政策,对2007年度市区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新政策将从今年7月1号起执行。
按照规定,新政策将主要调整三类对象:2007年6月30号前,含30号,因工致残,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到四级人员;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到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涉及三个项目: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抚恤金。
调整标准如下:
一。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一级每月增加140元,二级每月增加130元,三级每月增加120元,四级每月增加110元。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到六级,并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原基础上,分别按每月不低于90元和80元增加伤残津贴。
二。生活护理费:工伤护理费在原基础上,完全护理依赖每月增加76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月增加62元,部分护理依赖每月增加46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62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46元。
新办法规定,2007年6月30号前已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一级到四级工伤人员,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对符合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按上述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
新办法同时规定,从2007年7月1号起,执行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80元的标准。这是本台报道的。
工伤保险小常识
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丧葬补助金;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5、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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