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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人员申请辅助器具流程

时间:2020-12-29 13:49:58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上海工伤人员申请辅助器具流程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选择到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工伤人员申请辅助器具流程,仅供参考。

  【受理机构】:上海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咨询电话】:021-12333

  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2、已经过工伤认定,被认为为工伤;

  3、工伤人员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申请资料:

  1、《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申请流程:

  方式一:申请人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时候,同时申请配置辅助器具。各县劳鉴委在评定工伤人员伤残等级时,对确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出具《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交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用人单位持由劳鉴委出具的《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为工伤人员办理配置辅助器具事宜。

  方式二:从未作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的工伤人员,认为应当配置辅助器具的,可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鉴委提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出具《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申请费用支付标准:所需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人员安装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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