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率超过98%
记者9月13日获悉:今年以来,在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保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建筑业参保在建项目数3110个,在建项目参保率98%;新开工建设项目953个,参保人数91.16万人,参保率100%;全省建筑业工伤基金征缴收入达7611.51万元。
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率超过98%
近3年,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200万人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去年,人社部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即“同舟计划”,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为此,我省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纳入各设区市考核任务指标和“三单一网”建设目标范围,将开工项目参保率作为扩面目标,要求2015年度内新建项目实现100%参保,2016年度内在建项目全部参保,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的办法,强力推动建筑行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进“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开发使用全省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模块,实现参保人员动态化实名管理,同时努力在施工许可、实名登记、信息化监控等方面创新方式、争取支持,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切实保障参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
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将根据相对时间周期内其职工的工伤情况进行浮动。费率浮动是希望帮助企业促进工伤预防,运用费率杠杆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纳,之后按每满两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核定一次浮动费率。政策实施后,因工伤亡人数大于等于10人或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300%的,费率可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小于等于150%的,费率不浮动。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0小于等于20%的,费率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而工伤保险支缴率为0%的,费率将会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2016-1-2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月29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本市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详见附件)。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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