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廊坊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据人社局消息,2014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这将被作为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因此,人社局规定,从2015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448元作为缴纳三项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242元作为缴纳三项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448元/月核定。
另外,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目前为每人每年96元)从个人账户中予以划拨缴纳。按照农民工参保办法立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的全部报酬确定,但不得低于2448元/月,不得高于12242元/月。
廊坊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至八类,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0.7%、1.0%、1.2%、1.5%、1.7%、1.9%、2.5%执行,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廊坊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为落实中央和省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要求,聚焦“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廊坊市人社局出台了《廊坊市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7月起,将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由1.22%降至0.9%,降低了0.32个百分点,相比去年为企业减负约7462万元。
此次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在保障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费率浮动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大幅度给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力,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此次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至八类,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0.7%、1.0%、1.2%、1.5%、1.7%、1.9%、2.5%执行,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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