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时间:2021-04-29 12:42:04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1-4级在职职工伤残津贴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月增金额237227217207

  20xx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是一级3058元、二级2925元、三级2792元、四级2659元。

  1-4级退休工伤人员补贴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月增补贴60504030

  20xx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调整后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是一级3058元、二级2925元、三级2792元、四级2659元。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等级配偶其他供养亲属

  月增金额6951

  20xx年底前按月享受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最低发放标准为1315元,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最低发放标准为985元。

  护理费

  等级部分护理大部分护理完全护理

  月增金额77104129

  调整时间:

  护理费自2016年8月起调整,同时补发1-7月份,其它待遇自2016年10月起调整,同时补发1-9月份,2016年死亡人员按实际生存月份补发待遇。

  调整依据:津人社局发【2016】91号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相关文章:

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01-24

关于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方案解读07-21

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的关注点07-21

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论文07-20

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09-06

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09-05

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09-04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08-27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