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的湖北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最新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范围与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偿还购房、装修贷款本息的;3、无房户职工租房的;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5、职工退休的;
6、职工下岗失业的(职工下岗失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一年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男年满50周岁或女年满45周岁的、户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7、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9、职工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10、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11、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贷款提供公积金质押担保的;
提取资料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提交提取事由证明资料送审。
【关于最新的湖北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相关文章:
湖北荆州租房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04-07
关于许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02-27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指南出炉02-24
桂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03-21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03-16
上饶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03-12
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03-07
赣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如何提取03-14
泰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