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山西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我们来看看。
导读
山西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
(三)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辅助还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四)合法的住房消费证明及相关资料;
(五)其他必须的`相关资料。
管理中心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应据实做好贷款审查工作,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
集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经管理中心项目审核备案或审贷委员会审议,对贷款项目及借款人资信等级进行评审,并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
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管理中心、协作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所需贷款。
【公积金查询】
1、太原公积金贷款受理
各承贷部门接受借款人贷款业务咨询,且应通过面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借款人的贷款意向,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贷款建议,包括贷款品种、贷款担保方式、贷款年限等,并一次性告知相应贷款资料。
借款人除提供中心规定的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外,还需提供借款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借款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
各承贷部门应积极储备贷款项目,接受项目个贷的咨询,跟踪宣传中心贷款政策,了解项目的建设手续和工程进展情况,对基本符合中心贷款政策项目要主动和贷款单位协商,推进项目备案工作。
2、太原公积金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由中心法人授权的各承贷部门实行三级审批。
散户个贷严格执行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
以整体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由贷款管理处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中心主任审批或审贷委员会审议的三级审批。
项目备案后,贷款管理处应书面通知承贷分理处进行个人贷款的受理和贷款资金的划拨。
属集团申请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由中心审贷委员会综合评估贷款风险后做出决议,在采取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下,可予以支持,如属我市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
贷款保证方式的合法性由中心负责审核;保证方式的真实性由贷款委托银行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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