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海公积金政策
一、首套房如何认定?
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
1、缴存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上海住房登记系统里的查询结果是:无住房。
2、缴存家庭在上海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备注:
二、什么是改善型住房?
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家庭在上海名下仅有1套住房,且首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15年为35.5平米,2016年未公布)。如果高于,买二套就不能用公积金。
三、可贷额度究竟是多少?
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是120万,但并不代表就一定可以贷满,还有其它限制性因素。
举例:
小明夫妻在上海买首套房,公积金中心评估价300万,小明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补充公积金2万,小明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3万,无补充公积金。小明每月公积缴存基数2万,小明妻子1万。贷款年限20年。那么小明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账户余额:(5万+3万)×30+(2万+0万)×10=260万
房贷比例:300万×80%=240万(假设面积小于90平米)
还款能力:(2万+1万)×40%×12×20=288万
最高可贷额度:120万
取其中的最低值,贷款额度是120万。
四、什么是普通住房?
上海现行的普通住宅标准:
该标准于20XX年11月20日发布,距今已有两年多,目前符合标准的`房子寥寥。
五、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
备注:无论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贷款年限还与主贷人的年龄有关,不超过主贷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后五年(男65岁,女60岁)。
六、什么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会被拒贷?
1、在上海名下已有1套住房,第2次购买非改善型住房;
2、在上海名下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
3、缴存家庭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如果夫妻二人婚前各有一次作为主贷人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婚后再次买房就不能用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