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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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贷款额度:
1.首次及二次贷款的额度比例均不得超过总房款的80%,
2.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限额(已婚60万元,单身50万元)及剩余应付房款。
3.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60%计算。
4.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
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1)缴存余额认定:
?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中心的, 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已婚借款人的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借款人可允许父、母、子、女任意一人为共同申请人。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2)缴存余额系数确定:
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3)缴存时间认定及系数确定
?缴存时间以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12个月<缴存时间≤1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18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现房贷款额度:
1.首次及二次贷款的额度比例不超过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载明房价的80%,房屋总价按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载明房款取最低值计算;或不超过全额付款收据载明房价的80%;
2.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限额(已婚60万元,单身50万元)。
3.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60%计算。
4.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
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1)缴存余额认定:
?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中心的, 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已婚借款人的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借款人可允许父、母、子、女任意一人为共同申请人。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2)缴存余额系数确定:
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3)缴存时间认定及系数确定
?缴存时间以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12个月<缴存时间≤1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18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二手房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该“二手房”评估价值的80%(含)。
2.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限额(已婚60万元,单身50万元)。
3.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60%计算。
4.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
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1)缴存余额认定:
?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中心的, 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已婚借款人的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借款人可允许父、母、子、女任意一人为共同申请人。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2)缴存余额系数确定:
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3)缴存时间认定及系数确定
?缴存时间以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12个月<缴存时间≤1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18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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