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办法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成都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时发生困难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具体如何操作?需提供哪些资料?
成都公积金缓缴申请办法
【承办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8-12329
【相关业务】: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
公积金缓缴申请条件:
1、前两个年度连续亏损。
2、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本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0%。
3、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在单位内部公示7日。
公积金缓缴申请资料:
1、《成都住房公积金延缓缴存申请表》;
2、单位上两年度财务报表;
3、单位职代会或工会决议;
4、单位职工工资报表。
公积金缓缴申请流程:
1、单位到中心窗口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单位经办人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提交中心审核;
3、中心审核后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单位执行缓缴。
【温馨提示】:
1、缓缴、补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2、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能超过两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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