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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积金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1-02-06 11:54:35 公积金 我要投稿

2017青海省公积金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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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省公积金有哪些变化?

  近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雪燕做客某访谈节目时,透露了一个他们马上要推行的新政——从2017年1月份开始,在建行办理住房商贷的市民及其配偶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还款,而且再也没有了过去一年两次的次数限制,也不用通过单位了,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可不受次数限制自助提取

  李雪燕李主任介绍,以建设银行为试点,前期需要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联网之后做一些验证。以后只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可不受提取次数限制的进行网上自助支取。

  提取额度还要看还款数额

  自助提取在额度上有没有限制?

  李雪燕介绍,这要和商业贷款的还款额相挂钩。与还款数额有关,比如上个月已经还款2000元,通过公积金系统比对,证实上个月已经还款,那么这个月可以再提取2000元。

  建设银行先行试点

  对于网友“为何只有建行可以”的提问,李雪燕表示,因为是全国首创,没有经验借鉴,又因为建设银行业务量比较大,使用建行贷款的人较多。如果在建行的试点进展顺利,这项功能会扩大范围,会逐步推广到其他合作银行。

  公积金出好消息

  以后用公积金更方便了!

  BUT

  如果你以为公积金只能用来买房

  那你就亏大了!

  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推荐阅读:

  1、什么是军人住房公积金?

  军队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2年7月1日起实行,是用于军人住房消费的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资金,目前实行个人账户归集、符合条件发放的管理办法。

  2、军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标准和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现行政策规定,干部、士官住房公积金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分为一次算清和按月计算两部分计算:1992年7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个人参与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年限、以2003年12月本人职级及规定的年标准一次算清记入个人账户;2003年12月以后按月标准记入个人账户。军人住房公积金由总后勤部财务部按标准统一归集,2009年以前归集标准约占工资收入的1.27%,2010年1月归集标准提高到约5%,2013年1月又调整提高到12%。截至2014年12月,正团职干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平均余额约4万元;四级军士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平均余额约2.2万元。

  3、什么条件下军队人员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现行政策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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