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时间:2021-01-23 13:24:01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目前天津多数银行的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仍处于上浮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编建议在该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贷款买房时优先选择公积金贷款。不过,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首先要弄清楚贷款额度的确定方式以及贷款期限的最高限制,然后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合理安排。

  1、贷款额度

  按照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个人最高可贷50万,夫妻最高可贷70万,但具体额度还得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拟购住房的房价、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贷款的最高限额来确定。

  2、贷款期限

  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但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70年

  (2)贷款期限+房龄≤47年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者天津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六)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七)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第十条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第十二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一)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

  (二)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未还;

  (三)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四)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五)单笔贷款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六)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七)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八)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期限】相关文章: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和利率03-17

江西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详情03-19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额度01-05

德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03-22

关于天津公积金还贷提取02-23

天津公积金提取材料02-08

在天津如何提取公积金01-28

关于上海公积金最新贷款额度及利率的总结03-20

南京公积金查询与贷款额度05-03

各地拟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