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与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3、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的表格。
(一)、职工申请
1、职工到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领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
2、单位经办人核实职工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按规定填写表格。
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
(二)、提取受理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员应认真审查职工或单位经办人送来的提取资料。
2、申请资料经审查不合格的,受理人员应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提取条件或资料完备后再予以受理。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初审人员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初审内容包括:
⑴审查提取职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⑵审查职工提取的资料是否齐全。
⑶确定职工购房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处长审批
中心二处处长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并签署审查意见。
(四)、金额核实审查
中心一处负责核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经审查提取金额和个人帐户余额一致的,一处审查人员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不一致的,退回中心二处,由二处受理人员通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无误后再重新受理。
(五)、送达受理窗口
中心二处经办人员将已审批的申请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后,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领回,由单位经办人填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在开户行的印鉴。连同已审批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到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取现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注意: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http://www.cnrencai.com/【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与条件】相关文章: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和程序06-26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时间02-22
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01-04
公积金提取条件01-14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时间是什么01-23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01-26
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01-22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01-22
个人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