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积分落户解读
积分落户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一种管理方式。本文将介绍2016天津积分落户解读。
2016天津积分落户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方案》强调,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等原则,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具体举措。
一是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升学和参军进城的农村学生、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技能型群体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分类制定落户政策,大中城市要减少落户限制。
二是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确保落户后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三是强化监测检查。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强化专项检查和政策效果,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
【拓展阅读】
天津积分落户获悉,《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从2016年9月11日起实施,该管理办法对试行两年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办事流程和居住证积分分值适用性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4年1月1日,本市正式实施了居住证管理制度 并颁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两年内共有55.9万人领取居住证、30500人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为保障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暂行办法》在试行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此次通过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对原有文件进行了完善,主要是规范了部分条款、理理顺了审核流程、微调了积分指标体系,《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明确,居住证申领调整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受理点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后,可在本市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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