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安市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中心发布了《西安市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补充规定(试行)》(西房金发[2015]22号),现就实施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单身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租房提取时,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单身声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未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二、身份证;离婚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三、身份证;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
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职工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视情况取消职工三到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2015西安市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规定】相关文章: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02-19
关于解读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放宽02-15
福建福州或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02-22
广西玉林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放宽02-24
宁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2-24
义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2-07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02-14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2-14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