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详情
借款人的“可贷金额”,在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由办事处根据借款人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状况、购(建)房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二)借款人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
每户可贷款金额=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之和×50%×12×贷款期限(年)+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个人月缴存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贷款比例;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及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余额(已全部还清的,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额)。
本条规定的贷款金额包括同住一处的父母、未婚子女分别申请的贷款总金额。
申请公积金期房抵押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应付款的(除首付款),可同时向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组合贷款),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办事处和委托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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